Eddie 得先自首,一直覺得偶像(idol)是由一群可愛妹子(或帥哥)組成,唱、跳、演戲彷彿不是重點,甚至不會好像也沒關係,只要有「萌」的要素就好了。甚至還會覺得,歌手、舞蹈老師的 Level 比那些偶像更高階一點(我寫這篇文章顯然我錯了)。
直到最近遇到一個表演者,他會舞蹈,也會唱歌,但都沒有到非常專精的感覺(舞蹈我看不懂,但歌聲的音準會飄飄的)。每次看到他演出,就不自覺的會覺得很開心,而且不會一直去糾結他唱得如何。此時才驚覺:「這該不會就是很多人喜歡偶像的感覺吧?」
Eddie 也遇過很會唱歌的歌手,聽完之後覺得「這音色本身就好聽,發聲技術又很棒,讚!」,但沒有產生任何情緒波動,就單純覺得「這好聽」。
我想,那是一種舞臺魅力,是一種比歌聲、舞蹈更難的一種「技術」。
而偶像,就是把那種舞臺魅力當作「技術」,並訓練到極致的一批人,這技術可能包含了身體的擺動方式、笑容、走路姿勢、說話方式等等,而且這些還要剛好讓某個群體都很喜歡,這其實超難的耶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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